唐山经适房转商品房首日4户办手续 每户补交万元
发布:2010/6/3 17:05:32 来源:互联网 浏览次 编辑:佚名
6月1日是唐山市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转商品房手续的第一天。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,当天前来办理手续的有4户。按照规定,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住房转商品房,大致需补交政府减免用度差价款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共计1万元左右。
祥丰里小区的王女士是当天首户来房产交易中心办理“经转商”手续的。此前,她已在土地部分办好了出让性质的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,并缴纳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在房产交易中心,她又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均匀价格的6%(即1260元/平方米×74平方米×6%),交纳了政府减免用度差价款5500多元。交完用度之后,王女士领到了一张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,签字确认之后,申办了商品房性质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屋子的属性由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。按照规定,领取商品房性质《房屋所有权证》3日后,王女士的屋子就可以上市交易了。
据先容,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,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和《土地使用权证》的情况下,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均匀价格的6%交纳政府减免用度差价款,以及按土地基准价格的40%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,可以上市交易。
据相关部分测算,两项用度每平方米大致需补交130至140元。如当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价格为1260元/平方米,那么一套80平方米的住房,现在需交纳1万元左右。
另悉,2008年11月24日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,按照2001年的基准地价补交;2008年11月24日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,按照政府2008年出台的基准地价补交。2年后上市交易的,执行届时土地基准地价。
相关文章
赞助商推广链接
文章随机推荐
- 300城市住宅用地减33% 5月北京深圳现零成交
- 社科院:关注房地产信贷与社保基金缺口风险
- 2012楼市关键词:年初以价换量 年末行情翘尾
- 反贪局“房哥”19套房“属实” 当事人称遭报复
- 中央调控楼市思路质变:不再打压需求让人买不起
- 京沪同日诞生新“地王” 土地市场热度未减
- 微博红人不堪链家电话骚扰 悬赏老总手机后公布
- 春节各地楼市低迷 专家称真实走向3月后显现
- 中央显抑房价决心 开发商忧心紧缩政策重现
- 财政部研究推广房产税 交易环节税负有望下调
- 全国政协委员方方:中国房地产市场不可能崩盘
- 百城房价连涨19月分化加剧
- 朱大鸣:今年市场总体偏冷 是自住型购房良机
- 房价、地价再度上涨 调控或将再次发力
- “金九”不金 “银十”量价难齐升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