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产调控并非只堵不疏 “打折扣”心态将落空
今年“两会”过后,为了进一步落实宏观调控特别是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目标,自4月14日开始,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。近两个月来,几个重点大城市的房屋成交量应声而落;固然房屋成交价仍委曲维持在高位,但问津者寥寥,有价无市。
在此期间,对高房价能持续多久的发问声从没中断过。以为下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将趋缓的论调也时常见诸媒体,有些理由还看似堂而皇之,诸如中国经济发展倚重房地产,调控过度将令下半年GDP增速快速回落等等。对房价报复性上涨的担心,也正是基于这种对调控政策稳定性及持续性的疑虑。
不过,假如全面看待这次调控,我们就会发现,此次调控不再只是单纯打击房地产投机,更深层次的目的是要让房地产回归居住,要解决的是一个涉及中国社会整体的、长远的、可持续发展的民生题目。所出台的政策是为了让房地产市场快速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,为了给房地产行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更顺畅的环境。
笔者以为,此时纠缠于各地方调控细则是否足够严厉,不是明智之举,不如将更多的留意力放在推动出台可持续性的政策上。出台房地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,对于政策信号的进一步明晰和导向,也具有重要意义。
近日,上海市公布了《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。根据方案,上海公租房东要面向存在阶段性居住困难的青年职工、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职员,符合“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”等四项条件的对象,可在实施意见颁布实施后提出申请。
最引人留意的是,上海首次将非上海籍人口纳入了住房保障范围。笔者以为,这给其他一二线大型城市的公租房推广提供了示范。保障在非当地户籍人口的住房,符合稳定民心稳定社会的方向,也有助于经济持续发展。
深圳市近日表示,房地产治理部分一直都在跟踪和研究市场的变化,研究分析深圳市天天、每周、每个月的房地产交易数据变化,以便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。深圳计划今年建设5万套保障性住房,并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给量。
可见,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是有堵有疏,疏堵并举。对于过度的、过热的投机性投资性购房需求,必须遏制,甚至可以根据需要采取惩罚性措施;而对于关系民生,关系真正居住需求的购房、租房需求,要千方百计予以满足,这才是对房地产调控的正确理解。由此,对于二套房认定标准的执行,首先是保证执行到位,而不是刚刚开始就奢谈什么“可灵活操纵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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