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海名都广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
河北港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海名都广场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
(第二次)
1、建设项目基本概况
河北港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唐海县原农贸市场(新城大街南),北至新城大街,南至兴海大街,东至市场东里居住区(含规划市场东路),西至冀东油田小区,拟投资49743.51万元建设的兴海名都广场项目,由超市、酒店、商铺、电影院和办公公寓等组成;其总占地面积39172.00m2,建设办公公寓建筑面积20144.04 m2,地上商场建筑面积95635.24m2,地下超市建筑面积2979.32 m2,地下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2261.4 m2,总建筑面积为141020 m2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5779.28 m2,地下建筑面积25240.72 m2。建设密度71.61%,容积率3.6,绿化率10.00%。该项目拟建地块西侧隔14m空地为冀东油田小区居住区,东侧隔19m空地(含规划市场东路)为市场东里居住区。设计2011年1月开始施工,施工期限18个月,预计2012年8月投入使用。
2、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
(1)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;废气土建施工、材料堆存、汽车运输等产生的扬尘;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、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冲洗废水;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;固体废物:主要为施工弃土及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。
(2)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汽车尾气、厨房燃料燃烧废气和油烟;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;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;噪声主要为热站循环加压泵、天然气调压站的调压泵、自来水加压泵等设备运行噪声。
3、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
(1)施工期
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扬尘、噪声、废水和固体废物。针对其产生原因,本环评提出以下治理措施:①扬尘:对运输车辆加盖蓬布,建筑施工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,材料仓库四周设疏水沟系,临时堆放场内易起尘的物料应有遮盖篷布遮蔽,建筑材料定点堆存,施工现场地面、道路及各扬尘点每天定时洒水抑尘,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及时处理、清运,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。采取措施后,可有效抑制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。②噪声:选用低噪声设备,合理安排施工时间,避免夜间(22:00~6:00)施工;施工现场不设噪声最高的电锯及混凝土搅拌站,升降机设置在距离通北小区较远的位置,在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的同时,主动与周围居民联系,征求居民意见,取得他们的谅解,并贴出施工时段通知,同时上报主管环保局备案。另外,若施工期间遇到中考、高考时间,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相关规定。③废水:施工区内增设必要的排水沟道,有利于雨水排放;修建施工场地围墙,避免施工弃土和废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。④固体废物: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建筑垃圾指定位置或填坑修路,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,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。
(2)运营期
①废气:地下车库设置排气口排放废气,废气排到外界大气环境中被扩散稀释,废气达标排放;厨房炉灶燃用的管道天然气属清洁燃料,燃烧后排放的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OX、CO等,燃烧烟气以分散式排放且污染物浓度较低,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;项目厨房油烟主要成分为动植物油烟雾等,安装净化效率大于75%的油烟净化设施,达标排放。②废水:本项目生活污水可经市政管网排入唐海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。③本项目设计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,项目内部的各噪声预测值可满足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22337-2008)2类标准限值要求,对项目内部声环境基本无影响;交通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后,到达项目北侧、南侧第一排楼内的噪声贡献值可满足符合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,交通噪声不会对本项目环境产生影响。④固废:项目内设置垃圾收集箱,实行袋装化、集中收集,由清扫工人清运至垃圾转运站,做到日产日清,再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。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。
4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
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,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05年本)》中相关内容,其属于鼓励类中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”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。并且项目选址符合唐海县城市总体规划,工程地质条件较好,选址周边具备较好的供水供电及道路交通等工程条件,选址合理;同时,新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污染源采用的防治措施切实可行,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很小,竣工后满足总量控制要求;公众参与表明支持该项目的建设。因此,从环保角度考虑,项目可行。
5、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
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,索取报告书简本,环评单位联系人孙经理,联系电话:15232706321。
6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冀东油田小区、市场东里居民区等的社会公众,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包括:
(1)您对该项目的态度;
(2)该项目选址是否合适;
(3)该项目实施后对您生活的影响;
(4)在施工过程中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;
(5)您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;
并简要说明原因。
7、公众反馈意见的形式
公众可直接向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或唐海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;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参与调查表,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。
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:
建设单位名称:河北港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
联系人:王卓;电话:15630582517。
环评单位联系方式见第5条。
8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从公示之日起共计10个工作日内。如有意见,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,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,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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