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又一律师事务所对新东方发起集体诉讼
发布:2012/8/31 11:37:34 来源:网易 浏览次 编辑:佚名
网易科技讯 8月31日消息,美律师事务所Faruqi & Faruqi, LLP今日表示,该事务所已对新东方公司提出集体诉讼,指控该公司违反美国证券交易法。这是新东方近期遭致的第二起诉讼。
该事务所向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交了诉状,指控新东方公司违反了《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》中的第10(b)和20(a)节,以及美国证监会的10b-5规则。
起诉文件称,被告新东方不恰当地在财报中合并了可变利益实体(VIE)的利润;大量学校与学习中心并非为公司所有,而是由独立连锁机构运营;以连锁和其他费用充抵公司现金;缺少内控,财报内容失实且存在误导。
8月29日,美律师事务所Holzer Holzer & Fistel, LLC亦对新东方发起了集体诉讼。(亚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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